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计划招生数及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划招生数及由《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135200]音乐01音乐教育计划招生11人已接收推免生1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362分,等额复试;
[135400]戏剧与影视03戏剧编剧方向计划招生13人已接收推免生1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362分,等额复试。
2.复试名单见附件。
3.[135400]戏剧与影视03戏剧编导方向专业拟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工作,详见后续发布的《辽宁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135200]音乐01音乐教育、[135400]戏剧与影视03戏剧编导方向专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书》等按要求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线下现场复试。考核内容按《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公布内容和考核形式进行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学术创新潜力;综合实践素质、运用本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考生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26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lnu.yzsystem.com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28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考生请于3月28日15时前登录系统并按操作提示完成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请见艺术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复试安排
请考生于2024年4月1日8:30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艺馨楼三楼进行现场复试。
五、调剂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初试中外语成绩依次录取;若初试中外语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初试中政治成绩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