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地有关通知要求,我院2024年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如下方案执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招生组织机构,包括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业考试组。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全面工作,审议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复试名单、审议拟录取名单,对招生工作重要环节审核把关并作出决定。
二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协调,承办招生日常工作。
三专业考试组,负责完成本专业方向招生考试相关工作,以及本专业方向考试命题、阅卷和专业技能考试评审与打分。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在学院纪检监察、网络舆情、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下进行。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16日至19日4天,其中4月16日第1天,周二下午组织考生报名;4月18日第3天,周四全天组织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4月19日第4天,周五全天组织各专业方向考生进行专业复试。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地方考生体检应在三甲医院体检中心自行进行,费用由地方考生自理,体检按《研究生体检表》中明确科目进行,表格格式不做要求,以医院体检中心出具为准。地方考生原则上应于4月17日前提供体检报告。
二复试方式及地点
现场复试,复试地点设在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工作方案和进入复试名单公布
公布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17日,公布方式为网上公示,网址为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库—国防大学专栏。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统考准考证、《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情况审查表》《复试曲目申报表》的电子版扫描件提交给学院招生办,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从严进行审核。复试报名时,考生应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学院将再次组织资格审核,并由考生现场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手印和《乙肝检测知情同意书》按手印。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区招生部门。
三复试考官遴选和培训
1.遴选办法。各专业方向考官一般不少于7名,原则上由院内在职导师担任,从各专业方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院内在职导师数量不够组成专家库,则按照院内相关专业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教员、外返聘导师、外聘专家的顺序补充专家库。各专业方向考官随机抽取后,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批准。
2.复试考官培训。由各专业方向主考官组织其他考官学习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军委机关、大学和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指导其他考官按要求公平公正对复试考生进行考核评分,并组织签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密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四参与复试其他人员培训
主要针对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培训,要求认真、细致、严肃、严谨、保密,并组织签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监督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由各专业监审组具体实施考试监督工作;复议程序按照提交个人申请、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招生办工作人员答复审议结果的程序进行。
四、复试录取办法
一分数线要求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我院执行国家A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艺术学总分为362分,政治、英语为40分,业务课为60分。
二复试比例
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复试名单,不足200%的,以实际过线人数为准若计算时产生小数点,均按进位计算,即向上取整;按照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分计划和考生志愿报考学科专业方向,将初试总分加分后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若招生计划数的200%中的最后1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进入复试。
三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符合以下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和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评定
地方硕士研究生复试区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复试总分按100分计,作品评审和面试考核由考官组采取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组织,考官组为5人或5人以下的取平均分为该科成绩;考官组为5人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该科成绩。复试总成绩为各单项考核科目分数之和,考试成绩计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科目、考核方式、分值等内容见附表。
依据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国防大学相关文件规定,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50%、复试总成绩按5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5
×0.5复试总成绩×0.5,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复试单科成绩低于满分60%的,不得录取。
五调剂
如一志愿考生复试有未通过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出现名额空缺的情况,我院将视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库—防大学专栏发布调剂公告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接受名额空缺方向的外校调剂考生,调剂有关要求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破格复试情况
根据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明确原则,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申请。
七录取
地方考生最终录取意见以军委训练管理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国防大学审核为准。录取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区分专业方向和研究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
2.复试单科成绩低于满分60%者;
3.体检不符合相关要求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1门以上含1门不及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和方式
复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查询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为网上公示,网址为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库—国防大学专栏。
五、联系方式
1.学院考生接待电话:地方线见官网;学院监督电话:地方线见官网。
2.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地方线见官网。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见官网。
六、其他事宜
本复试录取方案由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