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时间、、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学、理学7个学科门类。设有54个本科专业,国家级、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省级本科共计2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6个。建校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职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现面向全国招收教育硕士、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2024年学收教育硕士、机械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教育硕士招收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7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设有商贸、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加工制造、食品加工工艺5个研究方向;机械硕士招收机械设计技术及应用、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材料成型技术、车辆智能检测技术4个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生)及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或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各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身份及定向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具体科目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33教育综合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约在2024年3月下旬至4月,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吉林、、、、、、、、、、、、、、、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等10省(区)。
4.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5.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生源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将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
(二)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委培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八)被录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十、学习方式、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
教育硕士(全日制)学制为2年;机械硕士(全日制)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教育硕士10000元/年;机械硕士10000元/年。
(三)奖助办法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行一系列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主要有: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年。
2.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予研究生提供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按实际需求设立“三助一辅”的岗位,岗位酬金500元/月,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3.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5.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一、住宿情况及培养校区
(一)每生每年住宿费12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在凯旋校区进行培养。
十二、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随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04
学校网址:http://www.jlen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jlenu.edu.cn
办公地点:凯旋校区第一实验楼203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大纲.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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