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 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 〔2023〕2 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组 长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副组长全程参与、全程领导、全程管 理。学校领导小组人员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统筹 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会议决定” 的规程,研究审定各招生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 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各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 理等。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招 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信息, 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成立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成员包括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
职责是负责复试录取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学校领导小组、学校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院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 2024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 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其主要职责 是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复试的组织管理,组织复试 的命题工作及保密工作,处理相关特殊情况等。成立以学院党委 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以下简称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 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学院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分 别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学院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 5~ 7 人 组成,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 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 1 人,另设秘书 1 人。组 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以及网络 技术保障等。复试小组成员不足 5 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 科合并。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 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学科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工作、评定复试综合成绩、上报复试结果等。各学院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学院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须 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 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 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 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 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 求。 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024年国家 A 类地区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为: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的科目 ≥30 分,初试总成绩≥国家 A 类地区线—60 分。
2.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专业方向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
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根据 学科需要适当放宽。如出现末位次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可一并进入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 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 2024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核考生 学籍、学历等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以备审核,由各学 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个人信 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 者,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 以及不符合我校 2024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未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 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 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 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报考公共管理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提供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 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 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 180 元/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2. 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 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 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 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 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网报阶段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主动提供加分的相关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 2024 年相 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 核,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 复试形式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 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 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取混合 方式复试的专业,各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方式复试的考生, 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公平性。 各学院确定复试方式后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公布。
2. 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 300 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仅限公共管理专业、 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即为不合格, 不予录取。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未组织笔试考试的招生专业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 100 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 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 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 50 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 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 150 分公共管理专业满分 100 分, 以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 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 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 90 分公共管理专业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仅限公共管理专业:满分 50 分,采取笔试形式,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 力考生,相关学院须组织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 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 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 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 独立评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价意见,复试过程须记录在《复试登记表》,面试现场记录及考生成绩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2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 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 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实施分类复 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 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复试前各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
4各学院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 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要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加强入 场安检,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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