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所有达到A类地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15分;社会工作(0352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36分;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43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2.“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分。
(二)复试要求
1.原则上所有专业均按不低于120%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依据一志愿考生优先原则,综合考虑每位考生的总体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以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研招办及相关学院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6.MBA和MPAcc还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原文链接:http://yjsb.nepu.edu.cn/info/1099/2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