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录取原则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3.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源比例,学术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20%,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为不低于130%。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4.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调剂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和笔试等多种考核形式。复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及时启动调剂工作。
5.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其招生计划单独下达、单独录取。
6.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目前一志愿生源情况并结合近年调剂生源情况,黑龙江大学在2023年招生复试录取环节,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各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院、专业应积极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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