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分数线
全日制除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食品科学与工程(工)(083200)、软件工程(083500)、电子信息(085400)、生物与医药(086000)、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艺术设计(135108)、会计(125300)及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九个专业将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划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外,其余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均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以上九个专业划定的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由相应二级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专项计划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划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科目总分为50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30分,初试科目总分为30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150分。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各二级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一条 复试人数比例
我校复试工作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复试比例由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规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初试基本要求、复试工作安排、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名单等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7. 其他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于复试学院规定提交材料时间之前按照要求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或学院邮箱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8.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3)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政策照顾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第十四条 各批次复试前,各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复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至4月25日。
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3.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系统作为备用平台,面试现场各学院预留应急电话1部(学院复试公告中予以明示)。
4.现场复试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或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具体校区请关注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5.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统一进行缴费。
6.复试组成 复试由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组成。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参考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综合能力的表现。
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外国语言文学专业(050200)不含此项)
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的考核,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具体方式,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明确,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告。
综合素质考核按照学院明确的具体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加试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专业考生在复试中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 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不同专业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会计硕士(125300))之外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各部分满分分值由各学院确定,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2)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各部分满分分值由各学院确定,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会计硕士(12530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各部分满分分值由各学院确定,复试成绩满分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