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所有报考点均采取网上确认方式,所有网上报名成功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传提交确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此次硕士研究生考试。
(一)网上确认时间
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4日。
2.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11月4日17:00,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上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按报考点要求,上传本人图像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它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往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若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点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若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单位缴纳的2023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考生本人作为单位法人的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
3.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则须提供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的证明或说明,具体如下:
(1)选择考(学)籍所在地报考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
(2)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国(境)外留学考生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3)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研究生,以往届生身份选择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考点报考的在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人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6)提供虚假证明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