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学校将不准其参加考试。在调剂阶段,不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
6.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届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将电子版准考证备份留存)。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8:30-14:3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考查。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5.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和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进行加试由招生单位自定。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3.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八、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20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17000元/年;
其他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8000元/年。
九、奖助政策
目前,我校已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等各类奖助学金及助困渠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覆盖面为5%左右,硕士为2万元/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硕士分为1.0万元/年、0.6万元/年、0.3万元/年三个等级,覆盖面为60%;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以及在学位论文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主要由单位或个人捐助,用途、额度和评审按照设奖协议执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0.6万元/年;研究生“三助一辅”通过设置部分教学、管理、科研岗位,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能力,并补助相应的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500元/月,覆盖面达到20%;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支付学费。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lzjtu.ed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二)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兰州交通大学职工”。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为2700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指标下达后确定。
学校代码:1073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网址:http://www.lzjt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lzjtu.edu.cn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yzb@mail.lzjtu.cn
原文链接:https://yjsc.lzjtu.edu.cn/info/1017/31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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