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均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费。
(五)特别提醒
1.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
2.网报期间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
3.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请考生重点关注准考证上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提醒说明(如:是否允许携带计算器等),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5. 残疾考生如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请考生认真查阅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网站相关内容,如仍有疑问可向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咨询,各报考点、招生单位网址和咨询电话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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