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收专业及计划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他各专业拟接收硕士推免生289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拟接收直博生20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具体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我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布数据为准。
二、 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外语基础良好。非艺术类及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
三、 接收程序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二)我校各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并根据学院的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四、 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时所需提交资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
4.考生获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各类获奖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复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拍照扫描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依据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中旬前结束。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分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4年6月寄发。
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2024年9月20日前,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
(2)取消录取资格者;
(3)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4)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者。
五、 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学制 |
设计 | 135700 | 13000元/年 | 3年 |
会计 | 125300 | 14500元/年 | 3年 |
英语笔译 | 055101 | 13000元/年 | 3年 |
应用统计 | 025200 | 13000元/年 | 3年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13000元/年 | 3年 |
法律(法学) | 035102 | 13000元/年 | 3年 |
除上述各专业外的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
2. 全日制直博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直博生学制5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为改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研究生多元化奖助体系。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
(3)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新生(调剂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奖比例 | ≤15% | ≤25% | ≤30% |
奖励标准 (元/生/年) | 10000 | 6000 | 2000 |
◆二三年级: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奖比例 | ≤10% | ≤20% | ≤30% |
奖励标准 (元/生/年) | 10000 | 6000 | 3000 |
具体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关文件执行。
2. 直博生
(1)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具体按照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文件执行。
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六、 咨询方式
(一)研招办:位于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室。
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
电话:0773-2322180 传真:0773-6765069
联系人:宋老师 吕老师
研究生院主页 https://www.guet.edu.cn/gra/
研究生招生网 https://www.guet.edu.cn/yjszs/
(二)接收推免生各学院联系人电话: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机电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3569218 | 009法学院 | 张老师 | 2305515 |
002信息与通信学院 | 孙老师 | 2231981 | 0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2231918 |
003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 刘老师 | 2256932 | 011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孟老师 | 2310263 |
004艺术与设计学院 | 彭老师 | 2305205 | 012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郑老师 | 2305181 |
005商学院 | 冯老师 | 2217863 | 014电子信息学院 | 黄老师 | 0779-2259236 |
006外国语学院 | 高老师 | 2230401 | 015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2303796 |
007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2291370 | 016人工智能学院 | 蒋老师 | 2291948 |
008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刘老师 | 2208106 | 017光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2675605 |
(三)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2290659(校纪委监察)
以上事项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上级文件有相关规定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原文链接:https://www.guet.edu.cn/yjszs/2023/0904/c4230a10541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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