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单考生可以半脱产或在职业余学习,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培养费用一般由委托单位负责,但大部分委托单位与考生签定了协议,离开工作单位必须赔偿培养费用。所以也有部分考生与委托单位签定协议,由个人缴交培养费用,这样就不受原单位制约。单考硕士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与在校统考生没有区别,尤其是毕业证和学位证与在校全日制公费统考生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