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自2014年秋季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补助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
4.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科必修课成绩合格,外语水平高;学业成绩优异。
5.符合上述四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学术研究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崇高荣誉;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按照不同的学历阶段划分的,以下为部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2.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
请注意,资助标准和资助金额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有所差异,具体信息请参考各高校官网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具体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