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接收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接收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2024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50%。具体招生专业请参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2.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优先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我校相关学院。
三、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9月10日前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本学院接收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及程序。
2.请在中国研招网“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4.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学院提供申请材料,与学院联系安排复试。
5.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报送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同意录取”。
8.研究生汇总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组审定后,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录取
(1)复试由各学院组织,申请人联系接收学院参加复试,确定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4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4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推免生奖助政策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执行。
原文链接:http://yz.tyut.edu.cn/info/1017/24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