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在线题库每日一练(八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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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不能频繁地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也不能只考虑法律规范的现状,需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该观点体现的法律部门划分原则是( )。
A、主次标准原则
B、相对稳定原则
C、合目的性原则
D、适当平衡原则
2、下列有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国体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一切国家权力
C、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相互监督关系
3、某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疑难案件时,参考了某法学家的学说后作出判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法学家的学说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
B、该法学家的学说为疑难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指引
C、参考法学家的学说作出判决有悖于审判独立原则
D、该法学家的学说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不应援引
4、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由宪法学家罗文斯坦最早提出
B、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划分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成文的形式
C、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可将宪法分为民定宪法和共和宪法
D、根据宪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可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5、根据我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
A、社会主义公有制
B、中国共产党领导
C、全面依法治国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选项A“主次标准原则”又称重点论原则,是指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依照其主要内容,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它与题干无关。
选项B“相对稳定原则”是指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这一选项与题干相合,是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合目的性原则”通常是指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
选项D中“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2、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考点】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A选项错误。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B选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和决定权等权力,国家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分别由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行使。
C选项正确。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选项错误。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也并非相互监督关系。
3、试题答案:A;B;D
试题解析:
【考点】法律渊源与司法适用
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又称法定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它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与此相对,非正式意义上的渊源也称非法定渊源,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原则、正义标准以及公共政策等。据此法理,选项A正确。
另按照题干所述,法院裁决案件时参考法学家的学说,显然该学说为其“提供了指引”之说是合理的,故B选项正确;当然,如果“该法学家的学说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不应援引”, D选项这一说法也符合法治精神。只有选项C“参考法学家的学说作出判决有悖于审判独立原则”之说,不成立。因为法院对疑难案件的审理,在正式或非正式渊源中寻找根据,与审判独立原则不相违背。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
4、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宪法的分类
A选项错误。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由英国学者J.蒲莱士最早提出。
B选项错误。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划分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
C选项错误。以制宪机关为标准,可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D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可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5、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