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在线题库每日一练(八百一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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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好友乙,已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一年后,甲因急需资金,将该房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同时约定在丙付清全款前,甲保留房屋所有权。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仍享有房屋所有权
B、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D、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2、下列行为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
A、甲与网友相约一起参加电子竞技
B、乙大学拒绝授予郑某硕士学位
C、丙在相亲活动中与王某“牵手”
D、丁公安局发布公告:“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3000元”
3、某服装公司员工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该公司不予认可但仍应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有( )。
A、超越代表权限与不知情的L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B、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与不知情的M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C、伪造公司印章与不知情的P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D、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电脑转让给不知情的Q公司
4、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某药店,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5、我国《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本条的罪状形式是()。
A、空白罪状
B、简单罪状
C、引证罪状
D、叙明罪状
1、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不动产物权变动;一物多卖;所有权保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无论是基于赠与,还是基于买卖,均须经过户登记而发生物权变动,未经登记所有权不发生移转。甲将房屋赠与给好友乙,并未办理登记,而是进行了交付,因此所有权并未移转,乙并未取得所有权,甲仍是所有权人。
甲后又将该房卖给丙,属于一物多卖,出卖人签订的多个买卖合同均可以有效。甲为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此所有权已经移转,丙取得房屋所有权。至于甲与丙之间约定的所有权保留的效力。《民法典》第6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所有权保留仅适用于动产买卖之情形,不动产不得约定所有权保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该约定也因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而无效。故丙已经因过户登记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甲的保留所有权的约定无效。另丙是因与甲的买卖合同和登记而取得所有权,因此属于继受取得,并非善意取得。故D项正确。
2、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纯粹社会生活事实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甲与网友相约一起参加电子竞技,当事人并无法效意思,属于情谊行为,不由民法调整。乙大学在授予学位上与郑某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由民法调整。丙在相亲活动中与王某“牵手”,可能形成恋爱关系,同样属于情谊行为,不由民法调整。丁公安局发布公告:“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3000元”,可以界定为悬赏广告,应由民法调整。
【评析】公安机关的悬赏通缉、悬赏提供线索等存在争议,但通说认为其仍然应当适用民法的悬赏广告之规定。因此,应由民法调整。
3、试题答案:A;B
试题解析:
【考点】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表见代表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员工超越代表权限与不知情的L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A项正确。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与不知情的M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B项正确。
伪造公司印章与不知情的P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这不构成表见代理,故公司不承担民事法律后果。C项错误。
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的电脑转让给不知情的Q公司,属于订立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又叫无权处分合同(注意不是发生物权变动的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有效,但该合同是以员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并不能约束并非合同当事人的公司,即公司无须承担民事法律后果。D项错误。
【评析】服装公司的员工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与公司之间并非代表关系,而是代理关系。本题有些用词不够准确。只有法定代表人才有超越代表权限一说,法人员工只有超越代理权限。除非是将法人的员工理解为法人代表,这样才可以说是代表权限问题。
4、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考点】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药店,以假充真,既是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也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断,D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真实交易的意图。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诈骗罪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人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进行真实的交易活动,只不过是产品质量有问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目的是赚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本题中甲具有真实交易的目的,甲并没有以交付真的消炎药为幌子,骗取药店的财物,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A选项错误。
5、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考点】罪状的形式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①空白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等。②简单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做更多的解释。③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其本身并不描述犯罪的特征,而是引用其他条款已经描述过的某种犯罪的特征来认定该种犯罪。④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⑤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即以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同时存在的形式描述某种具体犯罪。本题中只简单提及了传授犯罪方法而无详细的阐述,为简单罪状。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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