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与经贸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
一、法政与经贸学院概况
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是学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于2010年组建成立的。学院涵盖社会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三大学科专业领域,拥有公共管理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和国际商务、社会学校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社会工作校级“三特”专业。学院设有社会学系、经济系两个系,学校二级虚体教学机构公共管理教育中心,开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工作、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4个本科专业,招收公共管理和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院现有教师6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人,95%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公共管理硕士生导师42人,国际商务硕士生导师16人。教师中,团中央中国青年创业导师1人,重庆市科技传播首席专家1人,重庆市社科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1人,重庆市院士专家科普团成员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重庆英才名家名师1人,重庆市巴渝青年学者2人,重庆市儿童工作资源中心专家1人,重庆市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重庆市就业指导专家库成员1人。
学院建有重庆市创新文化研究中心市级智库平台、第二批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各1个,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已建有集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实验教学中心,包括国际贸易仿真模拟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跨境电子商务仿真子系统、资源与环境价值评估仿真子系统等多个实验室。与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社会机构建立了20多个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近五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主持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4项;纵向项目科研经费527万元,横向项目合同经费112.8万元,年均科研经费128万元;获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三等奖2项;出版专著16部,其中学校署名为第一单位13部;发表论文174篇,其中6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转摘,被CSSCI、EI等收录40篇;获省(市)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4项;6篇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政府采纳。在重庆市教学能手大赛等教学活动中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三等奖各4项;3名教师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重庆市精品课程1门,重庆市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重庆市一流课程3门,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重庆市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
学院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科技创新能力强。近五年,学生在全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跨境电商创新实践大赛、海峡两岸大学生外贸模拟商展竞赛、中国社会工作大学生论坛、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和大学生“挑战杯”等各类竞赛中屡获殊荣,荣获100余项。研究生、本科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均位于同类高校前列,毕业学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五年,获得校级先进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第一党支部先后获批重庆市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样板支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学院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二、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二)奖助政策
注:1.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包括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2.各类奖助学金和创新计划项目资助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五、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根据教育部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庆科技学院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二)信息确认
以重庆科技学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详见本简章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
闭卷笔试。
(二)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yjs.cqust.edu.cn/)。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十、其他
特别提醒: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教育部和重庆市2024年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市要求为准。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厚德楼
邮 编:401331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5023636
邮 箱:2021747@cqust.edu.cn
热忱欢迎同学们报考法政与经贸学院硕士研究生!
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
原文链接:https://fzjm.cqust.edu.cn/info/1165/86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