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培养理想信念坚定,“三农”情怀深厚,人文素质优良,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坚实,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高强,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或农村发展领域的技术或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招生领域与计划
(一)招生学位类别:农业硕士(0951)
(二)招生专业领域:农艺与种业(代码09513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代码095132);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代码095136);农村发展(代码095138)。
(三)招生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约62名(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一)学习方式: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学习年限:我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8名,最后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按规定流程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必须在2023年11月8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邮箱(rwkj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月24日下午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
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huhst.edu.cn/yjszs/)。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复试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上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一、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即脱产在校学习。所有学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时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脱产学习承诺书”或“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方可参加复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2.5年收取,共计收费25000元。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住宿费用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按照实际住宿年限收取。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39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3.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不低于200元/月的岗位津贴。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
6.贫困学生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研究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两学年。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现金补贴1000元-5000元,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发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7.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办理申报手续,评审合格,均可获得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类别,资助额度为2000-30000元。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十三、其它
(一)我校2023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