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474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中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85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92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7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所在单位名称)。录取时,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3年,我校除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数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7500元外,其他所有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8000元;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2000元;2023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都为24000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课程奖学金、成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超过90%,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100%。此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奖励2万元(获奖人数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网上确认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仍未收到相关材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八、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三)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几点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iep.edu.cn)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