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全日制学术学位)、“音乐”和“舞蹈”(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科(领域)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表演、创作、制作、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培养方式和学制
1.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专业 | 培养方式 | 学制 | 备注 |
艺术学(13) | 音乐与舞蹈学(1302) |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全日制 | 3 年 | 各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
音乐学 | ||||||
音乐治疗 | ||||||
音乐教育 | ||||||
舞蹈编导 | ||||||
法学(03)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领域 | 二级学科/领域 | 专业 | 培养方式 | 学制 | 备注 |
艺术学(13) | 艺术(1351) | 音乐 (13510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全日制 | 3 年 | 各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
计算机音乐 |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
舞蹈 (135106) | 舞蹈表演 |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领域 | 二级学科/领域 | 专业 | 培养方式 | 学制 | 备注 |
艺术学(13) | 艺术(1351) | 音乐(13510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非全日制 | 4 年 | 各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考试大纲等要求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一致。 |
计算机音乐 |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
舞蹈(135106) | 舞蹈表演 |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考费采取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统一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必须在“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全日制学术学位)、“音乐”和“舞蹈”(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四个学科(领域)中仅选其中一个专业(研究方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初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和复试均在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进行,外地不设考点,考生网报所填的统考报考点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考点(院校代 码:11524、考点代码:4227)。
(2)应届生须完整准确填写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注册学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须准确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编号(详见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和个人档案所在单位(录 取时学校发放调档函使用)、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
(3)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网上报名所需专业代码、考试科目及代码见下表,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
① 学术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二级学科及代码 | 专业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代码:13020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音乐治疗音乐教育 舞蹈编导 | 政治代码:101 英语一代码:201 或日语代码:203 业务一代码:614 业务二代码:814 | 外语科目在英语一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
1.政治代码:101 | |||
思想政治教育 代码: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英语一代码:201 或日语代码:203 业务一代码:611 | |
4.业务二代码:811 |
②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二级学科(领域)及代码 | 专业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备注 |
音乐 代码:13510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 音乐表演与教学 | 政治代码:101 英语二代码:204 或日语代码:203 业务一代码:614 业务二代码:814 | 外语科目在英语二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
舞蹈 代码:135106 | 舞蹈表演 |
2.初试缴费:考生在研招网上按规定统一缴费。
3.初试网上确认:考生须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程序及要求将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下同)上另行通知。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 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所有信息在初试、复试和录取阶段一律不能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下载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1.政治、外语科目考试:2022 年12 月24 日,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考试文具自备。
2.初试专业科目考试:2022 年12 月25 日,具体考试安排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各研究方向初试专业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六、复试
1.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符合复试资格审查;
(2)初试外语、政治、业务一、业务二和总分须分别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分数线;
(3)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考生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60 分(百分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复试方案,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 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方案:复试时间为2023 年3 月中下旬或4 月初。具体时间和考试方案待国家下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4.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视 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身份 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
5.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 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 元。
七、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1.专业初试及复试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
2.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3.除有关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规定可以视谱演奏(演唱)的曲目外,其它曲目均为背谱演奏(演唱),否则将影响考生成绩。
八、招生计划及录取
1.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各科目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实际情况确定的各类型、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照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各考试科目所占分值比例见附件。
2.在本次考试中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入学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请假。无故逾期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
十、学费
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学术学位)、音乐(全日制专业学位)、舞蹈(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 元,音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舞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0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 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十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 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
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由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其它
1.本招生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对2023 年度招生政策有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2.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因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的考试相关安排和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3.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 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88076720
纪检监察室电话:027-88067292
附件1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学术学位)
专业 | 研究方向 | 业务一 | 业务二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曲式 | 曲式 | 和声 |
复调 | 复调 | 曲式 | |
配器 | 配器 | ||
和声 | 和声 | ||
音乐基础理论 | 音乐基础理论 | ||
视唱练耳 | 主科笔试(练耳) | ||
音乐学 | 中国音乐史 | 中国音乐史 | 曲式与和声 |
西方音乐史 | 西方音乐史 | ||
中国传统音乐 | 中国传统音乐 | ||
戏曲音乐 | 戏曲音乐 | ||
音乐美学 | 音乐美学 | ||
世界音乐 | 世界音乐 | ||
音乐传播学 | 音乐传播学 | ||
音乐文献编译 | 音乐文献编译 | ||
音乐治疗 | 音乐心理与治疗 | 音乐治疗学 | |
音乐教育 | 钢琴教育 | 音乐教学法必考,占 50%;从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两门中任选一门,占 50%。 | |
声乐教育 | |||
音乐教育学 | 音乐教育学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舞蹈概论 | 中外舞蹈史 |
思想政治教育 | 艺术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艺术学概论两门中任选一门 |
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
附件2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内容及要求(专业学位)
专业 | 研究方向 | 业务一 | 业务二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配器 | 曲式 |
计算机音乐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
流行音乐创编 | 流行音乐制作基础 |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 | 从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任选两门。 | 曲式与和声 |
美声、民族声乐、流行声乐演唱 | |||
二胡、竹笛、笙、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 |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 |||
钢琴、钢琴伴奏艺术 | |||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萨克斯管、古典吉他 |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舞蹈概论 | 中国舞蹈史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附件3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学术学位)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曲式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外语听力测试。 |
复调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配器); 外语听力测试。 | |
配器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复调); 外语听力测试。 | |
和声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外语听力测试。 | |
音乐基础理论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复调); 外语听力测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视唱练耳 | 1. 面试(含钢琴演奏、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 1 首;(3)演唱自选声乐作品 1 首; |
2. 视唱; | ||
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和声、复调); | ||
4. 外语听力测试。 | ||
中国音乐史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 | |
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 ||
2. 音乐名作听辨; | ||
3. 音乐学基础(含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 ||
4.外语听力测试。 | ||
西方音乐史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 | |
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 ||
2.音乐名作听辨; | ||
3. 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 ||
4. 外语听力测试。 | ||
音乐学 | 中国传统音乐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 |
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 ||
2.音乐名作听辨; | ||
3. 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 | ||
4. 外语听力测试。 | ||
戏曲音乐 | 1.面试(含演奏和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 | |
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演奏作品 1 首(乐器不限),演唱戏曲唱腔 1 段(剧种不限); | ||
2. 音乐名作听辨; | ||
3. 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 4 门,任选其中的 3 门); | ||
4.外语听力测试。 | ||
音乐美学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 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 | |
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演奏或演唱作品 1 首; | ||
2. 音乐名作听辨; | ||
3. 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 | ||
4.外语听力测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 | 世界音乐 | 1.面试(含演奏或演唱):(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 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演奏或演唱作品1 首;2.音乐名作听辨; 音乐学基础(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4 门,任选其中的3 门); 外语听力测试。 |
音乐传播学 | ||
音乐文献编译 | ||
音乐教育 | 钢琴教育 | 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3 首(音乐会练习曲1 首;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1 套;奏鸣曲的1 个快板乐章); 演唱:不同风格作品2 首; 外语听力测试。 |
声乐教育 | 演唱:不同风格作品3 首(如有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 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2 首(练习曲1 首,须达到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以上程度;乐曲1 首或奏鸣曲1 个快板乐章); 外语听力测试。 | |
音乐教育学 | 钢琴演奏:不同风格作品2 首; 演唱:不同风格作品2 首; 面试:考查与专业相关的综合能力; 外语听力测试。 | |
音乐治疗 | 音乐心理与治疗 | 乐器演奏:不同风格作品2 首; 演唱:不同风格作品2 首; 面试:考查与专业相关的综合能力; 外语听力测试。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面试:考生自述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主科:命题音乐编舞,根据现场抽取的音乐(准备时长1 小时),完成3 至4 分钟独舞编创作品,编创风格不限; 命题舞蹈结构; 外语听力测试。 |
思想政治教育 | 艺术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面试;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外语听力测试。 |
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 面试;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外语听力测试。 |
附件4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专业学位)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创作的2-3 首专业音乐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主科:作曲; 外语听力测试。 |
计算机音乐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面试(含乐器演奏):(1)提交本人创作的3 首电子音乐作品(1 首为幻听类电子音乐,1 首为声学乐器与电子音乐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并提交乐谱,另外1 首为应用类电子音乐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 主科:计算机音乐作曲; 外语听力测试。 |
流行音乐创编 | 面试(含乐器演奏或弹唱):(1)提交本人创作的3 首流行音乐风格作品和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计零分),口试;(2)乐器演奏或弹唱如选择钢琴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 首;如选择其它乐器则要求演奏中等规模的独奏作品;如选择弹唱,可使用钢琴或其它乐器伴奏,演唱及伴奏均为考生本人; 主科:流行音乐创编; 外语听力测试。 |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合唱指挥 | 面试(含钢琴演奏、声乐演唱、视唱练耳):(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钢琴演奏: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以上程度的乐曲1 首,需背谱;(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1 首,自备钢琴伴奏;(4)视唱练耳; 主科(含视奏总谱):(1)自选指挥混声合唱曲2 首(中外作品各1 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 需背谱);(2)指定指挥曲目3 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指定曲目见考试大纲,需背谱);(3)合唱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合唱新谱);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外语听力测试。 |
乐队指挥 | 面试(含钢琴演奏、视唱练耳):(1)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2)钢琴演奏: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以上程度的乐曲1 首或自选相当程度的器乐独奏乐曲1 首,需背谱;(3)视唱练耳; 主科(含视奏总谱):(1)自选指挥交响曲1 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需背谱);(2)指定指挥曲目2 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指定曲目见考试大纲,需背谱);(3)管弦乐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管弦乐新谱);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4.外语听力测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指挥艺术指导 | 面试: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1 篇,如有作品,可一并提交(作品、论文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计为零分),口试; 主科(含视奏总谱):(1)钢琴独奏:技巧性练习曲1 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 首(四声部赋 格)、奏鸣曲的1 个快板乐章,需背谱;双钢琴演奏:自选交响曲1 个乐章(双钢琴版本,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 (2)管弦乐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管弦乐新谱);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含作曲、复调、配器); 4.外语听力测试。 |
美声 | 主科:中外歌曲7 首[包括外国艺术歌曲、外国歌剧咏叹调、中国声乐作品(含艺术歌曲、创作歌曲)3 类,各类歌曲均不少于2 首,所有外国歌曲均需用原文演唱,不少于两种外国语言]; 声乐作品视唱; 外语听力测试。 | |
民族声乐 | 1.主科:歌曲7 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不少于2 首;说唱、戏曲唱段或根据戏曲、说唱唱段改编的歌 曲或古曲不少于2 首;歌剧唱段和创作歌曲各不少于1 首);2.声乐作品视唱; 3.外语听力测试。 | |
流行声乐演唱 | 主科:中外歌曲7 首[自选中、外歌曲6 首(至少包含1 首外文歌曲,并用原文演唱),演唱1 首原创曲目(词、曲至少有一项由考生本人创作)]; 声乐作品视唱; 外语听力测试。 | |
二胡 | 1.主科:刘天华、阿炳、孙文明二胡曲或根据民间音乐(民歌、曲艺、戏曲、民间器乐)移植、改编的乐曲 3 首;现代 创作乐曲3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 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 个乐章);2.器乐视奏; 3.外语听力测试。 | |
竹笛、笙、唢呐 | 主科:不同风格的乐曲6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 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 个乐章); 器乐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
琵琶、扬琴、古筝 | 1.主科:传统乐曲或根据民间音乐移植、改编的乐曲3 首;现代创作乐曲3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 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 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 个乐章);2.器乐视奏; 3.外语听力测试。 | |
古琴 | 主科:古琴传统乐曲3 首;现代创作乐曲、从民间音乐或创作音乐改编移植的乐曲及练习曲等任选3 首; 减字谱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阮 | 主科:不同风格的中国音乐作品6 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 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 个乐章); 器乐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主科:(1)全把位、同调性单音音阶、琶音1 套、双音音阶1 套(注:低音提琴可不奏双音);(2)高级练习曲1 首;(3)巴赫无伴奏组曲两个乐章(中提琴、大提琴前奏曲必奏)或奏鸣曲两个乐章(一快一慢);(4)奏鸣曲 1 首 (全乐章);(5)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 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器乐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
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 主科:大调或小调音阶(三升三降调号以内);琶音1 套(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技巧性小品1 首;奏鸣曲1 首;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作品1 首;协奏曲1 首。以上内容(除了奏鸣曲和近现代作品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器乐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
钢琴 | 1.主科:(1)技巧性练习曲2 首,其中必须包括1 首肖邦练习曲(作品10 之3、6 和作品25 之7 除外);(2)巴赫平 均律前奏曲与赋格1 套;(3)中国作品1 首;(4)外国独奏作品1 首(不少于8 分钟);(5)自选海顿、莫扎特、贝 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1 个快板乐章;2.器乐视奏; 3.外语听力测试。 | |
钢琴伴奏艺术 | 1.主科:(1)肖邦练习曲1 首(作品10 之3、6,作品25 之7 除外);(2)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1 套;(3)自 选乐曲1 首(中外不限);(4)自选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1 个快板乐章;(5)自选与声乐合 作作品2 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各1 首),合作歌唱者自带;2.器乐视奏(器乐伴奏部分); 3.外语听力测试。 | |
手风琴 | 1.主科:巴洛克时期作品1 首;练习曲或技巧性乐曲2 首(必须有技巧性乐曲1 首);自选不同风格作品3 首(至少包 含1 首原创手风琴作品);2.器乐视奏; 3.外语听力测试。 | |
电子管风琴 | 主科:复调作品1 首;练习曲或技巧性乐曲2 首(必须有技巧性乐曲1 首);自选不同风格作品3 首(至少包含1 首自编或自创乐曲); 器乐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
音乐表演与教学 | 萨克斯管 | 主科:三升三降以上(含三升三降)的大调及关系小调音阶和琶音、三度模进,抽选1 套,分别用连音与吐音演奏,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练习曲1 首,选自Guy lacour《28 etudes studies》、《Huit Etudes Brillantes》或者Eugene Bozza《Etudes Caprices》;为萨克斯管与乐队所创作的大型协奏曲1 首(伴奏使用钢琴缩谱);为萨克斯管与钢琴所创作的作品1 首或为萨克斯管所创作的无伴奏作品1 首。两首乐曲中至少要有1 首是20 世纪60 年代以后的作品。以上内容(除了奏鸣曲和近现代作品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器乐视奏; 外语听力测试。 |
古典吉他 | 1.主科:巴赫组曲或奏鸣曲任选1 套;维拉-罗伯斯高级练习曲2、3、7、11、12 任选1 首;古典与浪漫派时期或20 世 纪与当代中大型作品1 首;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以上内容一律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2.器乐视奏; 3.外语听力测试。 |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面试:考生自述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主科: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组合、古典舞身韵组合各1 个(每个3 分钟以内);中国古典舞舞蹈作品(3 分钟以内); 即兴创编; 外语听力测试。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面试:考生自述对本人所选研究方向的思考; 主科:不同民族风格的代表性组合2 个(汉族和少数民族各1 个,每个3 分钟以内);舞蹈作品(3 分钟以内,风格不能同于组合); 即兴创编; 外语听力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