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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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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学科、专业

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3200名。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名。

各学院(部、中心)拟招生学科、专业及基本计划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条件:(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九)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学院或学科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艺术(135100)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安排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邮寄提交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否则网上确认无效。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时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考点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科目代码为5xx的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五、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旬。

1.复试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复试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相关学院(部、中心)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及安排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费标准

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标准执行,详见学校信息公开网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九、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十、住宿

学校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费用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标准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中心)提起申诉,学院(部、中心)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

十三、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在招生目录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基本计划,以及拟接收推荐免试计划。学校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接收(为本年度实际接收情况)、报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2.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按学校推免章程的规定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整个接收流程,未按学校章程申请的视为放弃我校申请资格。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3.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3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5学年。

4.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目前已经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开展了合作,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

5.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不安排住宿,收费按协议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6.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研究生,接收专业详见招生目录相关说明,具体相关政策以有关文件为准;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7.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仅供参考,最终以试题实际内容为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8.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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