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下是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说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常为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基本全日制学生全覆盖(一等8000元左右,二等5000元左右,三等3000元左右),国家助学金通常为6000元/年,学校奖助学金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一、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构建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3000元/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15000元;二等,30%,10000元;三等,50%,5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标准为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标准为30000元/年
(四)研究生可通过助研、助教等方式获得劳务收入
(五)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二、广西大学简介
广西大学(Guangxi University),简称“西大”,坐落于广西南宁,是中国西部建立最早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部省合建”高校,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211工程”、“一省一校”(Z14)联盟、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1939年在桂林更名为国立广西大学。1953年,师生、设备及图书资料被调整到华中和华南地区的19所大学。1958年,广西大学在南宁恢复重建。1961年,广西工学院和广西科技学院并入广西大学。1997年,广西大学与广西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