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下是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说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常为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基本全日制学生全覆盖(一等8000元左右,二等5000元左右,三等3000元左右),国家助学金通常为6000元/年,学校奖助学金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一、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评选。
3.校长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4.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覆盖面约为80%。其中,一等奖学金6000元/人/年,二等4800元/人/年,三等3600元/人/年。
5.企业奖学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如:鼎智励志奖学金、盛泽励志奖学金等。
6.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不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7.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
二、吉林农业大学简介
吉林农业大学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合作共建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A类建设项目,首批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省属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是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创建的黑龙江省农业干部学校,1950年变更为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北安农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58年4月,北安农学院与长春畜牧兽医大学、长春农学院筹备处等合并成立长春农学院。1959年3月,长春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并入长春农学院,同年6月,更名为吉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