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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等各类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类别 | 奖励标准 | 说明 |
国家奖学金 | 2 万元 |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
国家助学金 | 0.6 万元/年 |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100%覆盖 |
省政府奖学金 | 1 万元 |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学业奖学金(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0.8 万元 | 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一等学业奖学金(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 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
二等学业奖学金:0.5 万元 | ||
三等学业奖学金:0.3 万元 | ||
培养业务费 | 0.4 万元-0.45 万元 | 全日制工科类、艺术类 0.45 万元/人,其它类 0.4 万元/人 |
各类社会奖学金 | 0.2 万元-1 万元不等 | 惠济奖学金、南海奋进奖学金等 |
“三助”津贴 | 0.03 万元-0.08 万元/月 | 学校设立招聘岗位,研究生自主申请 |
注:学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及标准按《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执行。其他奖项具体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等根据录取当年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