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 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
硕士研究生 | 1.1 |
直博生,前三年 | 1.3 |
直博生,后两年 | 0 |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
硕士研究生 | 0.6 | 0.12 |
直博生,前三年 | 1.5 | 1.8 |
直博生,后两年 | 0 | 3.3 |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3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三助一辅。学校设置众多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