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下是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说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常为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基本全日制学生全覆盖(一等8000元左右,二等5000元左右,三等3000元左右),国家助学金通常为6000元/年,学校奖助学金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一、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20000元/生/次,覆盖率约2%。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一年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2000元―10000元/生/年。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金额与评定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300元/生/月,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二、广西医科大学简介
广西医科大学(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坐落于广西南宁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为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以医学为特色优势的广西省属重点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前身是广西省立医学院。1940年,校址迁至桂林。1949年以前,学校在战乱中七次迁徙校址,三次变更校名。1949年11月更名为广西省医学院。1952年由中央卫生部委托中南卫生部直接领导。1953年4月,中央卫生部批准改称为广西医学院。1954年7月由桂林迁回南宁市现址至今。1996年5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