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二、长安大学简介
长安大学(Chang’an University)座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双万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2000年,长安大学由始建于二十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