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为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有几种主要资助渠道: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省政府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2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
四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按3000―10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并设立“少数民族学业进步奖”,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奖励2000元。
五是校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七是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八是“云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资助培养计划”(试点)。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户籍为云南省的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全日制研究生按每生每年10000元进行评选资助。
九是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家庭贫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