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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已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选,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3.国家奖学金。学校根据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评选和推荐。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数据来源: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