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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为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字[2022]8号)为准执行。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字[2022]9号)为准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准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为准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数据来源: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