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在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除外)均有资格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专业技能突出。
(二)具体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所有学位课单科学习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本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居本学院本年级研究生前10%;
2、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由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参加省级以上的专业竞赛活动并以第一位次或独立获奖。
以上科研成果必须满足:(1)科研成果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科研成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3)科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聊城大学;(4)科研成果原件材料只提交最具代表性成果3件即可(核心以上成果可以超过3件)。
3、在道德风尚方面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模范事迹,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在地市级以上媒体有专题通讯报道),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者;
3、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术诚信者;
4、未按学校要求及时缴纳本学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数据来源:聊城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