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根据《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进行如下安排,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采取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一)复试考核由专业课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组成,满分为2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随综合素质面试一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专业课理论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动态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范围与《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内容一致(见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理论考试科目》)。
(四)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外国语听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随面试一起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4月10日 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见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考生复试报到流程》)
4月11日-12日 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务必确保在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并与培养学院保持密切联系。
四、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确定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经复试单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需要盖章或签名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手写签名才有效。考生须将所有材料扫描至《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中,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jszsb@hlbec.edu.cn),邮件主题“资格审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缴纳复试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现场复试学生缴费网址:https://www1.nm.zsks.cn/yzfs/。
六、体检
体检待开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复试后工作
(一)复试结束后,由各复试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二)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30日左右发放,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在《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所填邮寄地址将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一并邮寄至考生本人。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
0470—3103171 (研究生处)
0470—3108072 (教育学院)
0470—3103366 (数学与统计学院)
0470—3103437 (旅游与地理学院)
监督申诉电话:
0471—3261806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470—3103400 (呼伦贝尔学院)
原文链接:http://yjs.hlbec.edu.cn/info/1045/11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