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民用航空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学院202 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组长由本学科带头人担任,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监督和统筹管理,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加监督。
二、复试的形式和时间
一志愿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调剂采取线上复试方式,依托钉钉或腾讯会议平台开展。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5日,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理论、基础概念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实际问题的解决思路与解决能力等,采取抽题签问答形式。专业测试科目可在《运筹学》、《电工及电子工业学》和《工程力学》中选择一门,所选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重复,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与口语的能力与水平,采取评委问答形式。满分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主要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满分为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批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机械原理》课程的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六)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进入复试的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5,业务课不低于50。
五、调剂
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二)接收调剂不区分考生的数学一和数学二,英语一和英语二。
(三)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8或0701开头),同时一志愿报考学科与调剂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调剂名额的120%,且不高于160%。
(五)在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工作要求
(一)审查和监管
1.考前严格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防替考。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在复试前收取并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格审核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研招网后台数据进行比对确认。
4.考中严格落实 “三随机”,加强复试过程监管。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范考生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二)公示
一志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数据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七、成绩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八、拟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二)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 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2.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 复试考试科目有任一科缺考者。
5. 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6. 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
十、其他
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民用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孟老师,15934881233;吴老师,15382080843
原文链接:https://yjs.sau.edu.cn/info/1002/36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