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见附件一;复试名单见附件二。
二、复试方式
(一)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
(二)复试原则上采用面试(除美术、传媒学院相关学科、专业保留笔试外)的形式进行(具体内容参看招生学院复试方案),内容及要求如下:
1.专业课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满分150分。
2.专业课面试(笔试)根据招生简章中复试考试科目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凡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或外语测试总分低于12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再进行校内其它专业调剂。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单科100分)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时间安排:学校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5-26日,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安排为准。
2. 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以《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内容侧重实践,具体形式以各招生学院的方案为准。
3. 符合下列加分或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联系我校研招办以确定相关事宜,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三)发送至研究生学院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考生,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加分上交相关材料。
五、其他
1.一志愿考生的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2.我校将在国家调剂网站开通后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电子邮箱:hsdyzb01@163.com
原文链接:http://yjsxy.hrbnu.edu.cn/info/1045/2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