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考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一志愿复试现场面试形式,调剂考生复试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1),按照各招生学院统一安排参加复试。现就本次复试的有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复试前,由招生学院与考生联系,详见学院复试方案。
2.考生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3.审查内容:
①应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样式见附件3)。自考应届生需出示省级自考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于2023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证明。
②往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
③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省级刊物发表文章,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有的学历为准。
※上述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皆需上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应届生由所在院系所分党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往届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住址相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另需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见附件5))。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部需在复试前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4.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5.复试取消体检,改为入学时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6.材料上交方式:
一志愿由学院统一组织现场审核;调剂考生在网上复试平台提交,格式均为PDF或JPG,入学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不能按时上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工作依照《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附件6)执行。
2.复试时间:3月25-26日,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3.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以《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以实践为主。具体复试形式以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三、其它
1.各招生学院需提交复试材料清单、提交时间及相关表样,见附件8(附件8所涉及内容与学院工作有关,考生不用查阅)。
2.未尽事宜可向相关招生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7)或研招办咨询(联系电话:0451-88060176)。
原文链接:http://yjsxy.hrbnu.edu.cn/info/1045/2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