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详见《安徽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安徽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奖助政策
1.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待遇8000元/人。
2.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我校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复试日程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复试日程及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
5.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
(3)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4)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对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7.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8.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的报考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咨询及监督
1.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联系人:陈珊珊,王坤,电话:0551-63861850,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楼A508-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