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3·星、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奖励金额为每生5000元,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5.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6.“三助”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