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18〕74号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
参见学生手册中《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18〕74号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类别
根据《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发〔2018〕74号的规定,评选类别分为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四、评选名额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及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奖学金类别 | 奖励等级 | 奖学金标准 | 名额 |
新生奖学金 | 推免奖学金 | 5000 | 推免生 |
一等 | 5000 | 一志愿考生 | |
二等 | 2000 | 其他考生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6000 | 2018级3人 |
2019级2人 | |||
二等 | 4500 | 2018级11人 | |
2019级10人 | |||
三等 | 3000 | 2018级8人 | |
2019级8人 | |||
单项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2000 | 不超过5% |
凡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单项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推免生奖学金和新生一等奖学金可以兼得。
五、评选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0月20日——11月4日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学生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由班长或班委收齐后在10月22日(周四)17: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竞先楼A203,附件2发到20140019@bisu.edu.cn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评议、审核、评选、公示等各项工作。
3、所推荐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审核。
4、学校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者,应实名向学生处提交正式异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在填表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学号、姓名等信息,以确保奖学金发放无误。
六、奖学金发放
学校将研究生奖学金于2020年北京市财政专项下达后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