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实行)》,现将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学科为单位进行评审,各单位要认真研读上述三个政策文件(详见附件1),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2.各学科所制定的评审细则及评审程序应向学科内师生公开,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同一学科研究生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分别培养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构成比例应考虑各培养单位情况合理确定,成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评审过程中,充分利用好《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排名表》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评分表》。
4.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推免生和统招生进行区分,高年级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术型和应用型进行区分。新生依据《2020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及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评审,所有今年入学的2020级推免生均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具体获奖等级由学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评审细则核定,推免生和统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成绩作为参考。学生成绩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
5.国际组织学院为我校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该项目录取的推免生不参加学科内评选,执行单列计划,由国际组织学院组织评选并上报结果。
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将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学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三、上交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单位于11月6日17: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候选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同一学科研究生由两个及以上培养单位分别培养的,该学科研究生评审材料由学科牵头单位汇总并报送。
(二)上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纸质版:
1.本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加盖公章)。
2.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重点说明评审工作中,在组织领导、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加盖公章)。
3.《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4,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5,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详见附件6,申请人、推荐人、评审委员会主任、单位主管领导填写各自部分,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好全部收齐后送至学生中心楼一层学生服务中心。
电子版:
1.本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评审报告。
3.《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4)。
4.《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5)。
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bwzz@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