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山东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暂行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46号)、《山东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22〕50号),现将我校接收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学风端正,成绩优秀。
4.英语基础较好,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的国家其他考试(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英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在70分(含)以上;其他语种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直博生原则上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2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研究生体检要求。
6.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称各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
我校公布的接收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优惠政策
1.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根据其学业综合考评情况,学校一次性发放特别助学金,助学金分两档,第一档为10000元,第二档为6000元。直博生根据其学业综合考评情况学校一次性发放特别助学金10000元。
四、申请者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山东理工大学接收2023年推免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3)。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科技奖励、其他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7. 各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接收程序
1.预报名
2022年9月16日-9月2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联系报考学科(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预报名。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布准予复试的通知。凡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安排复试。
2.个人注册申报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2022年9月23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9月28日-10月8日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山东理工大学。
3.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
4.复试
各单位参照《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9〕40号)及《关于<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补充说明》,制定具体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办法,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各单位按照制定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办法和接收直博生工作办法组织复试,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与各单位联系,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各单位将复试结果于2022年10月13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4.录取
经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放拟录取通知并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教育部录取检查。
六、其他
1.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学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毕业前如有纪律处分、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通告其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