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
除聋人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聋人工学院艺术(135100)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硕士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天津理工大学接收2023年推免硕士生专业一览表》。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硕士生名单;
(三)申请人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申请人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本科阶段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六)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获得推免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推免硕士生。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有意报考我校的申请人应及时联系研招办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
2.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二)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学校确定拟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知识背景等。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内容、程序办法确定后另行通知。若组织线下复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申请人参加复试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线上复试需提供原件扫描件PDF)。
1.学生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日语国际一级、英语专业四、八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拟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提出拟录取名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所有拟录取推免硕士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资助及奖励政策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可享受各类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助学金4000元/年;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还可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除此之外,推免硕士生还可获得:
1.新生特等奖学金10000元。
2.对于报考我校的外省市推免硕士生,如被我校录取,入学后一次性给予600元交通补助。
(如有变动,请以天津理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二)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硕士生,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具有博士点的授权学科)。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推免硕士生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范畴。
(二)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三)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转年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四)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五)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当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当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0060天津理工大学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26号楼219室
联系电话:022-60215566
监督电话:022-602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