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1.硕士推免生: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等三个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
2.直博生: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均可接收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较好。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直博生的申请条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另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附件);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教育部通知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复试。
3.经学校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人·年。
(二)学校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5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2000元/生·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在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生·年(原则上由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3.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三)社会资助学校设有“铌钢”“濮耐”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国际交流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