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获得本科所在学校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
(三)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申请者优先。
二、接收专业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附件);
(三)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撰写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竞赛奖励、参与科研项目等情况)。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由本人提交或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申请学院办公室。
四、接收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等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并另行通知。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gr.xup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体检不合格。
(二)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3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并发放。
(四)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申请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2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179。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xu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