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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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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欢迎东北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说明:此简章发布后,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一、招生宗旨

为了支持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毕业于我校的公费(免费)师范生;

2.毕业后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报考;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或《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解约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考专业要求

1.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专业,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如需跨专业报考,则报考专业应与现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且须征得任教学校同意并在《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批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另行公布)中签署意见。

3.跨专业考生须按照报考院部要求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线上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复试均合格者方能录取。

4.加试将由各招生院部于2022年10月10日前组织完成。跨专业考生须于2022年10月8日前主动联系报考院部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见附件《专业目录》)获知具体加试时间、流程及内容。

5.如跨专业考生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校辅修二学位或自考二学历证书,可提交报考院部,经审核合格后可免加试。

6.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

四、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拟报考考生须于2022年10月3日—10月1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包括填写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网报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仅限附件《专业目录》所列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

(2)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委培单位。

(3)申请类型必须选择“(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4)学习方式必须选择“非全日制”。

(5)报考单位必须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200)。

2.各招生院部将于10月14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对符合本科专业要求或跨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进行确认并点击接受。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收到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及时和报考院部取得联系,以免错过本次报名。

3.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待录取通知仅作为本年度网上报名成功的告知,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五、复试录取

1.我校将采用材料审核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各招生院部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须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时间、方式另行公布),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另行公布)。仔细填写、核对表格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负责人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一份3000字左右的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说明任教期间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本科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3.未按时提交材料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2023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所有复试、拟录取工作预计将在2023年3月末前完成,各招生院部将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招办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公费(免费)师范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教育硕士专业课程,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利用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如遇疫情则适机调整为线上集中教学),在职期间通过学习通平台远程学习。完成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通过我校学位论文答辩,经任教学校工作考核合格,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费

我校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共计2万元,分两年缴纳。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八、其他

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2.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3年6月发放。

九、咨询方式

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知悉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邮箱:yzb@nenu.edu.cn

(二)关于报考专业、课程培养、导师信息、跨专业加试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附件《专业目录》。

(三)其他相关咨询方式

1.学籍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29;

2.学制及培养环节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8152;

3.奖助学金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4.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可咨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38;

5.学费标准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咨询电话:0431-85099359;

6.就业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998-7757。

原文链接

了解更多考研招生内容,请点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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