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档案
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和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根据各培养单位《调人事档案通知书》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档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档案机要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招办转(拟录取学院代码+学院/培养单位名称),并标明档案所属人姓名。普通邮寄地址和联系人详见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各培养单位档案接收信息.pdf】,温州医科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档案到达情况请咨询各培养单位。
《调人事档案通知书》原件随《录取通知书》寄发,考生如有急需,可联系拟录取学院或相关培养单位。
二、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我校预计于7月通过邮政EMS方式或考生自取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请关注网页通知。《录取通知书》寄发信息默认为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的拟录取考生默认为自取方式。
考生如需修改《录取通知书》收取信息,请于6月26日23:00前通过钉钉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修改,每位拟录取考生限填一次,请谨慎填写。非拟录取考生本人实名认证的钉钉账号填写无效。
三、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77-86689855)
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可不迁。但户口迁移必须在入学时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再办理,请慎重考虑。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户口迁往地址:请务必填写“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医科大学”。详细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82号。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一致。
(三)《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楚,无身份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入,《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四)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落户时本人务必到指定派出所(具体地址另行通知)采集指纹和拍照,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如有疑问,请咨询培养单位接收档案的老师)
党员必须转移党组织关系。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按照调档地址邮寄。
(一)浙江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转接一律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发起,拟录取考生转至“温州医科大学XX学院党委”,不需要纸质介绍信。卓越中心转至“温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其他培养单位党组织关系转接详见【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南.doc】。
(二)浙江省外考生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上交。
省外考生介绍信填写方式:抬头填写“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填写拟录取学院名称(卓越中心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机关党委”,其他培养单位填写党支部名称,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 省内外的划分是以现在党组织归属地划分,不以生源情况划分。
2. 本校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方法同浙江省内考生。
五、团组织关系转移(如有疑问,请咨询培养单位接收档案的老师)
团员需转移团组织关系。在原毕业院校办理团员组织转出手续,入校后办理关系转入手续,详见【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新生团组织关系接收指南.docx】。
六、其他说明
(一)拟录取统考生请根据复试组织单位要求邮寄以下材料,已邮寄的考生无需重复邮寄。若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邮寄材料,请及时联系复试组织单位。
1. 拟录取确认书
2. 成绩单原件
3. 思想政治情况表(下载地址:http://yjsy.wmu.edu.cn/fwzn1/xgxz/zsxg.htm)
4. 规培协议书(部分拟录取考生)
5. 定向协议书(部分拟录取考生)
(二)入学报到注意事项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三)研究生教育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表。
附件请查看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