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调转
1. 档案转入地址:具体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2. 档案邮寄:务必选择邮政EMS或机要方式进行邮寄,请避免在暑假期间办理档案邮寄或转接手续,邮寄时间选择开学前1周,避免转寄过程中丢失或延迟。(如档案转出单位允许,优先由学生本人带至学校。)
3. 档案转入时间:接到调档函后,“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至我校。
注:①寄送时请在档案袋左下角注明学生录取学院、专业及学号(学号见录取通知书);②档案邮寄或自带的考生请于开学1周内将档案寄到或带到学校(具体开学时间以入学须知为准);③档案必须封存完整,如有破损,概不接收。
4.调档函获取方式:研招办预计将于2022年6月下旬(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调档函给考生本人,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1. 省外考生需开具纸质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去向:河北经贸大学XX学院(例: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介绍信须由学生本人持有,报到后交所在学院,统一办理转接手续,请勿装入个人档案。(注:党员材料单独组档的考生,开学后及时将相关档案上交至录取学院党委或支部。)
2. 省内考生组织关系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接转,不开具纸质介绍信。目标党组织名称搜索:河北经贸大学+录取专业所在学院(例: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转接原因注明:2022级XX专业新生党员。开学后本人及时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报到。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
考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集中开展,请各位考生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介绍信目标单位名称填写:共青团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智慧团建”系统接转工作待入学后完成团组织创建后进行办理,届时在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信息中选择河北省委-团石家庄市委-河北经贸大学团委,搜索所在学院进行转接,具体步骤详见附件。请勿直接转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经贸大学团委。如有特殊情况或问题,请咨询考入学院团委。附件-操作说明。
四、户口迁移
1. 原户籍所在地在我校本部的,须与所在校区户政管理部门咨询户口迁移相关事宜;
2. 原户籍不在我校本部的,户口是否迁移采取自愿原则;
3. 户口迁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4. “定向就业”考生不办理户口关系;
校本部户籍科咨询电话:0311-8765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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