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2027年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中国电科院) 成立于 1951 年,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科研单位,是我国电力行业多学科、综合性 科研机构。院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在北京、上海、河北、 江苏、福建、湖北、西藏等 7 个省 (区、市) 拥有院区,拥有 4 个全 国重点实验室、11 个国家级实验室、30 个省部级或公司级实验室。 建院以来累计获国家级科技奖励 119 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特等奖 2 项,为我国电力行业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
中国电科院自 1978 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 年招收博士研究 生,是我国首批获准研究生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之一,具有电气工 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计算机 应用技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周孝信、郭剑波、陈维 江、汤广福 4 名院士领衔、20 余名国家级人才为骨干的优秀导师队伍。 致力于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兼具电力工程实践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毕业生在行业内深受欢迎,超 90% 的毕业生进入 电力系统工作。
一、招生方式
中国电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 读、普通招考 4 种方式。
二、招生专业或类别
1.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2.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 3. 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除 外)。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 取得硕士学位,在国 (境) 外获得学位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 (或相当副教授) 以上职称的 专家推荐。 5.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专业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为 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0703 化学、0772 力学 (理学)、0801 力学 (工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9 电子科学 与技术、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 电子 信息、0856 材料与化工、0858 能源动力等专业或与电力行业具有重 要学科交叉需求的其他专业。跨专业申请者原则上仅允许申请专业学 位专业。
(二) 具体报考条件
报考中国电科院博士研究生除满足 “(一) 基本要求” 外,还须 满足《中国电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按 招生方式满足具体报考条件。 1. 直接攻博 招生对象应满足《中国电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的相关规定。
2. 申请考核制 招生对象为录取当年的应届或一年内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 为非定向就业形式 (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 中国电科院), 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取得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硕博连读 招生对象为中国电科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中国电科院博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 普通招考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 历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四、报名
(一) 报名时间
1.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 即日起 —2027 年 3 月 14 日 2.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 2027 年 3 月 15 日 —2027 年 4 月 18 日。
以上报名时间不适用直接攻博生,直接攻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 (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
(二) 报名方式
通过中国电科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 http://dky.yanzhao.edu.cn/kspt。
(三) 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
1.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第一批次 2026 年 12 月 13 日截止;第二批次 2027 年 3 月 14 日截止。 2. 普通招考:2027 年 4 月 18 日截止。
博士研究生招生分阶段开展,如本年度招生计划在前一批次已完 成,则不再组织后续批次的招生工作。
(四) 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将如下材料邮寄或送达中国电科院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 (只接收顺丰), 无论录取与否,考生所交材料一律 不予退还: 1. 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国电科院 202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登记表》(附件 1),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审批盖章单位为所在学校 院系,在职人员报考审批盖章单位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2. 网报系统填报完成后生成的考生信息表下载打印并签字确认; 3. 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 (或相当副教授) 以上职称专家 的推荐信 (附件 2), 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须加盖学校教务专用章), 在 职人员可提交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 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硕博连读考生仅提供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报告单;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复印件 (硕博连读考生除外); 8. 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复印件 (如有); 9.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中国电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须 加盖所在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附件 3); 11.《中国电科院 2027 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英语笔试免试申请 表》(附件 4) 及相关证明材料 (适用于普通招考方式考生,符合英 语免试条件可申请)。
五、资格审核
1. 中国电科院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与不 通过,在报名系统中及时告知考生。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不通过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 考生须配合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参加复试,复试为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创新能 力、外语能力等。 4. 资格审核将在初试、复试或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考试
普通招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7 年 5 月 11 日至 12 日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 复试为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 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 3. 对于普通招考方式,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英 语笔试免试 (附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统一计 为 85 分 (百分制)。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 成绩 425 分及以上,需提 供成绩单。 (2) 雅思 (IELTS) 成绩 6 分及以上或托福 (TOEFL) 成绩 90 分 及以上或 GRE 成绩 310 分及以上 (成绩均在有效期内), 需提供成绩 单。 4. 报名成功的普通招考考生于 2027 年 5 月 7 日起可通过网上报 名系统 (http://dky.yanzhao.edu.cn/kspt) 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 15 号。
七、录取
中国电科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并结合思想 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 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和学习年限
1.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学习年限一般 为 3—6 年,其中直接攻博学习年限一般为 4.5—7 年,硕博连读 (含硕士阶段) 学习年限一般为 5—7 年。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中国电科院免收学费及住宿费,奖助体系健全,提供包括新生奖 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助研津贴等各类奖助学金和补贴,资助研 究生国际交流。
十、其他事项
1. 中国电科院计划独立招收博士研究生 45 名 (080800 电气工程 24 名、085801 电气工程 21 名),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 招生计划为准。 2. 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毕业生、现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 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 取的,中国电科院不承担责任。 3.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中国电科院请假。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 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入学资格。 4. 中国电科院研究生院设在北京,研究生论文工作地点主要为中 国电科院清河院区或北七家未来科学城院区,个别研究生论文工作地 点为南京院区或武汉院区。 5.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在北京清河院区安排住宿,其他年级在北京 北七家未来科学城院区、武汉院区、南京院区安排住宿。如遇变化则 适时调整。 6. 中国电科院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 资料。 7. 如需协助联系博士生导师,可通过第十二部分 (招生咨询) 的 预留联系电话沟通。 8.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服从管理,遵守相 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和安全。对于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填报 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 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 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执行。 10.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将按照教 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
通过官方网站 (www.epri.sgcc.com.cn) 及时发布 2027 年博士 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epri.sgcc.com.cn/html/epri/gb/yjsjy/zsgz/bszs/20261104/6362592026110411230000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