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7年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7年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已经发布,内容涉及考博关键信息,需了解的考生,请详细阅读内容详情,确保不遗漏重要细节。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为做好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7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择优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科研潜力突出的优秀生源,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以考生本科所在单位出具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为基础依据,在面试环节增设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思想觉悟、价值观念、社会公德、学术诚信、职业素养等内容。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为推免录取首要考核指标,考核不合格、存在学术不端、失信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材料审核
对考生提供的《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本科期间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分培养部门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组成,直系亲属应回避。专家组对考生专业基础水平、科研创新能力、英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综合评议,形成客观公正的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作为综合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9月22号-23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线上模式,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开展,分培养部门组织复试,考生线上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由复试小组核验并截图留存备查。
各培养部门成立不少于5人复试专家组,考官由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组成,直系亲属应回避。
面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自述与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自述不多于5分钟,可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硕士/博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等。问答内容由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知识等部分组成,考题形式不限。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70%)+材料审核成绩(30%)。我院严格按照本年度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公示与拟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向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研究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放弃复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等空缺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并公示不少于7日。
六、考试纪律
考生须恪守诚信考试原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替考、材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凡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院校。
七、附则
本细则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老师、沙老师
电 话:见原文、见原文
原文链接:https://yjs.nhri.cn/zsgz/zsgg/art/2026/art_04664dfd04ea4545b5f09fca9b38ae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