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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和思想政治复查等工作的公告

责编:罗双香 2026-06-17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布,现就调档和思想政治复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1.博士研究生均需登录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在【通讯地址上报】中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寄邮编、邮寄手机号等信息进行确认,或进行更改。

2.请先下载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以下简称政审表)。政审表线下签章后,电子版(以图片格式)回传系统,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一起提交,请最迟于6月27日前上报(请认真填写,提交后不可修改)。

二、办理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手续

1.在系统【通讯地址上报】中点击“下载政审表”按钮下载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提交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按时办理。

2.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办理。将办理完毕的政审表于6月27日前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指定负责人,电子版同步回传系统。

三、办理调档手续

1.全日制定向考生只需办理政审,无需调档,政审表于6月27日前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指定负责人,电子版同步回传系统。

2.调档考生在【通讯地址上报】中点击“下载调档函”,并报请经办人准确、按时办理。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生档案于7月中旬前,全日制非定向往届生档案于6月27日前一次性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指定负责人。

3.调档函可直接下载彩色打印。

4.“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应以全日制培养的方式在校就读,在读期间,不得在原工作单位就职或进入新工作单位就职。“非定向”类别往届生还须办理辞工手续并将辞工证明邮寄至录取学院负责老师,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报到证。

“非定向”类别往届生解除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并在6月27日之前将档案、辞工证明或报到证邮寄至各学院负责老师。

四、定向生签订培养协议事宜

“定向”类别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请登录系统后下载“定向生就业协议”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6月27日之前将签订的“定向生培养协议书”邮寄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定向生培养协议书于规定时间未到,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关系转接基本都在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个别外省市无法线上转接的需开具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录取学院为党委建制的直接转接到学院党委(中共华东政法大学xx学院委员会),录取学院为党总支建制的(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纪检监察学院)转接至学校党委(中共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新生党员需由原学校或工作单位基层党委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党组织名称填写“中共华东政法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向单位填写“华东政法大学XX学院”(录取学院),并在网上将组织关系迁移至“中共华东政法大学XX学院委员会”(录取学院)。

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1.应届生

收到政审表且审查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往届生

培养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收到政审表、档案、辞工证明或报到证且审查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培养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收到政审表、定向协议且审查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定向协议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上述时间段确认通讯地址,并将相应材料寄至我校各学院,在信封左下角写明:2026级博士+拟录取学院+专业+姓名。新生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邮寄有关规定统一邮寄,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请勿直接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档案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涉外法治博士拟录取新生人事档案、政审表和定向协议寄至国际法学院,在信封左下角写明:2026级涉外法治博士+新生姓名。

3.法律博士拟录取新生的政审表和定向协议寄至法律专业管理中心,在信封左下角写明:2026级法律博士+新生姓名。

4.思政专项和上海博培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待上级审核批准后予以公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政审等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八、办理事项一览表

事项需要办理对象及说明无需办理对象截止时间
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6月27日
政审表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6月27日
调档手续1.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生
2.全日制非定向往届生
全日制定向就业拟录取生应届生:7月中旬前;
往届生:6月27日
定向培养协议全日制定向就业拟录取生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生6月27日

九、学术/法律博士人事档案、政审表和定向协议等材料邮寄地址和负责人一览表

学院邮寄地址邮寄部门邮编负责人联系方式
法律学院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远楼东405室
法律学院研辅导员办公室201620吴老师021-62071881
021-57090234
邮箱:ecuplls@163.com
经济法学院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33号楼1单元经济法学院办公室200042陈老师021-62071993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5号楼2单元202室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042杨老师021-57090144
国际法学院
(含涉外法治博士)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杨咏曼楼309室国际法学院办公室201620夏老师021-62071689
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崇法楼416办公室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1620查老师021-57090081
刑事法学院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30号楼二单元101室刑事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0042张老师021-62071201
政府管理学院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集英楼B307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1620夏老师021-57090113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实楼332室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办公室201620张老师021-57090576
Email:20026@ecupl.edu.cn
纪检监察学院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格致楼301室纪检监察学院办公室200042陈老师021-62071813
法律专业管理中心(法律博士)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小白楼)104研管办200042安老师021-62071808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gs.ecupl.edu.cn/2026/0617/c13333a22680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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