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规范学校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招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定位与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需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综合考核、科学择优选拔原则,规范招生流程,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五育并举,聚焦考生科研创新思维、 中医药理论实践运用、学科前沿研判能力,择优录取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功底扎实、热爱中医药事业的优秀博士人才,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区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招生制度、计划、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处置重大事项
并全程监督。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拟定、名额分配、拟录审核、异议处理及调剂等日常工作。
(二)学院招生委员会
各招生学院组建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编制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遴选组建复试专家组,组织开展现场复试考核,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研讨上报建议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设置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小组设组长 1 名, 由学科带头人、资深博士生导师担任,其余成员由上线考生报考导师和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有关专家组成。同步配备专职秘书 1 名,负责考核记录、材料归档、现场联络工作。专家组人员信息报备研究生学院存档,存在直系亲属报考关系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前专家名单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专家组依规独立打分、集体评议,据实出具复试成绩,签订履职承诺书。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分配
我校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27 个。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求、新增博士点各学科三年周期核验达标要求、博士生导师队伍规模、学科人才培养能力,综合考生报考上线情况,学校将招生计划统筹分配至各招生学院,各学院须严格在计划内录取,严禁超计划招生。具体分配如下:
| 学院 | 博士学位点 | 二级学科 | 招生计划数 |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医 | 中医内科学 | 8 |
| 中医外科学 | 1 | ||
| 中医妇科学 | 1 | ||
| 中医儿科学 | 1 | ||
| 第二临床学院 | 针灸推拿学 | 3 | |
| 第三临床学院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3 | |
| 合计 | 17 | ||
|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 中药 | 中药资源学 | 1 |
| 中药炮制学 | 2 | ||
| 中药化学 | 1 | ||
| 中药药理学 | 4 | ||
| 中药药剂学 | 2 | ||
| 合计 | 10 | ||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按博士学位类别分别划定单科、总成绩合格线,全部成绩达标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英语≥50 分,专业基础课≥70 分,专业课≥60 分;总分(英语+专业基础课) ≥133 分
中药学学术学位:英语≥42 分,专业基础课≥44 分,专业课≥60 分;总分(英语+专业基础课) ≥86 分
(三)复试流程
1.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场地由所属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2.资格审查
复试前 1 日开展考生现场资格核验,考生须携带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需提交材料(报名时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信息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两名专家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硕士阶段证书,留学学历须提供认证材料,应届硕士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定向就业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出具医师执业证书、个人科研成果及获奖佐证材料。
注意:证书类提交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填写的表格类材料需提交签字、盖章版原件,报名时已提交的材料由研招办转至各学院,无需重复准备。
3.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面试考核形式,单人考核时长不少于20 分钟。面试设置四大考核模块,考核内容、分数核算规则及合格标准如下:
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100 分):考察政治立场、 品德作风、遵纪守法意识,综合评判表达沟通、团队协作、身心素养;
英语水平(20 分):考察英语口语交流、医学文献翻译、专业学术外语应用能力;
专业素养(40 分):测评中医、中药经典理论储备、专业知识掌握、临床与科研实操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40 分):评估既往科研成果、博士研究规划合理性、创新思维与学术发展潜力。
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满分为 100 分,合格线 60 分,考核结果仅作资格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20 分、专业素养40 分、科研创新能力40 分,三项合计 100 分构成最终复试成绩。复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核规范要求
1.严格落实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考核专家随机选派、复试试题随机调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优先选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侧重能力素养测评。
2.强化考核人员选聘、岗前培训与在岗管理,压实政策执行、保密值守与岗位责任,严禁工作人员擅自更改考核规则。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现场禁止工作人员携带通讯设备、严禁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无故离场及从事无关事宜。
4.优化复试现场闭环管理,单独设置候考区域并专人值守,统一收纳保管考生通讯设备,严禁手机带入候考室与复试考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考生应试纪律
1.按规定时间抵达候考室抽取复试顺序,逾期未到场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严格遵守考场规章制度,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作弊相关资料,违规者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3.真实完整提交报考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仪容着装整洁得体,言行文明有礼,尊重考核专家与现场工作人员。
5.复试结束后严禁外泄考核试题与内容,违规按照招生违纪相关规定处置。
六、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 ÷2×50%+复试成绩×50%,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规则
以各学科招生计划为依据,统一成绩评判标准,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拟定建议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最终录取人选。
1.同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总成绩同分情况下,以复试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2. 同一博士生导师名下考生,依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导师招录限额为每人 1 名,导师名下合格考生超额时,在本学科范围内统筹调剂。出现考生放弃录取、另行就读等空缺名额,按本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本学科无递补人员,可在同学位点其他学科内,依据初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初试同分参照复试成绩判定。
4.具备以下情形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存在材料造假、考试违纪行为;应届考生未按期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三)拟录取公示
学院依规拟定建议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依规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要求,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学籍。
八、纪律监督管理
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严守政治准则,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坚决抵制招生不正之风,恪守招生纪律条例。学校招生委员会开展全过程监督巡查、复试录像抽查,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严防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问题。畅通申诉举报渠道,依规核查处置考生异议与举报线索。从严追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公正性与权威性。
九、附则
1.本办法仅适用于学校 2026 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本办法由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yjsb.sxtcm.edu.cn/info/1100/4976.htm